说一说张文宏被举报的事儿

作者:小悠 浏览数: 相关栏目:热门资讯

(一)抄袭本身

张文宏被举报博士论文抄袭了。

这件事发生的时间点正好与最近张文宏发表的观点引起社会比较大的讨论时间点相重合。20年前的博士论文,在这个时间点被挖出来,从概率上说,是一个随机事件是有些说不通的,很大可能是有人对张文宏不满,进而查了查他过去的情况。

按照正常推测,举报应该是实名举报,而且有一定的证据;所以这个事情既然出了,就是必须得查清楚的。

从报道上,应该张文宏博士论文综述部分出了问题,而且问题并不是子虚乌有,所以这篇博士论文应该是有问题的;但是,问题在于,如果仅仅是综述部分存在问题,而论文主体部分并没有问题,该如何处理?

一方面,从学术角度看,论文主体部分是论文的精华、思想之所在,只要这一部分没问题,那么就可以说明该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没问题,博士授予也是没有问题的;另一方面,从学术端正角度看,抄袭属于学术不端的一种,论文中出现明显抄袭,该论文应该是不能通过考核的。

问题是,该论文是20年前的了。

从法律上看,“法不溯及既往”是基本法治原则,就是说要按照20年前,当时的法律法规来处理——21世纪初,是有完整的校规校纪、学术规定、或者是约定俗成的学术纪律,抄袭也应该是被禁止的,但是有可能管的没有那么严格。

那么,问题来了,举个假设的例子。如果10年前你走路闯红灯灯被拍下来了,而且录像保存了10年,忽然有一天有人闲着没事看到了这段录像,说“这人闯红灯了,应该罚款50元”,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你是不是应该要交这个罚款?

(二)举报本身

每个人在网络上都有不少痕迹,有些自己都已经忘却了,比如微博刚出来时,会不会写了一些不合时宜的文字,可能自己都记不清了。

如果有人抓住机会,去翻一下你十年来的微博发言,也许就会发现一两句不太正确的话。所以,有些不用的账号还是删除了好。

回到话题本身,博士论文属于学术成果,被查阅很正常。发现问题,去举报也很正常。

但是,如果专门是针对这个人,尤其是没有个人恩怨的情况下,去做这样的事,是不利于学术传播和发展的。

学术观点,很大程度上,与普通个人理解是有较大差异的;无论是社会科学、经济学、心理学,还是医学、工学,学术专家与普通大众是无法在同一层面进行沟通对话的。学术观点,大部分都是通过同行评议来实现评价的。

如果是张文宏的某个竞争者,进行了举报,我觉得这是可以理解的——通过合理合法的程序,举报竞争者,实现自身利益诉求,虽然不高尚,但也不卑鄙。

但是,如果是因为张文宏的观点与自己的不一致,就进行举报,这个就值得商榷了。相当于某个人说了某个群体反对的话,这个群体就要想办法搞掉这个人,那么这个人随便说话就有了风险。这个“随便”还是比较严谨的学术观点。

看不到什么包容度了。

蔡元培先生提出“兼容并包”的思想,在现代也有意义啊。

(三)抄袭之外

如果想搞掉某个人,那么就去查他过去的记录。

人无完人,人非圣人,孰能无过?人的一生,在成长,思想也在变化,不可能时时、事事做得都对。不同的环境、不同的语境,都有可能做出一些错误的事儿。

这些错误的事儿,可能过去也就过去了,但是一旦翻出来,也会造成不小的麻烦。

为什么有人反对“普遍性违法、选择性执法”?就是这个原因——怕翻旧帐。

如果旧账翻不到,那么会不会直接建新账?

人非圣人。作为公众人物,你就要按照最高标准来要求自己,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待人要谦和有礼、捐款不能捐太少等等,否则一个个小账本就会记上。

更有甚者,可能挖坑给你跳。

你不是圣人,就一定会犯错;有人注意着你,犯错时,就会被记录下来——那么你就要时时提醒自己,要按照最高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你就会很累。

但是,你一定还会犯错。就看犯错时,你是不是还在风口浪尖上;如果在,那么你就会被报出来,或者被举报。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不仅仅是一句古言,也是一句实践真理。

如果接二连三的木都被摧毁了,那么木还会想秀于林吗?老老实实做一个不出头的坚实大树也没啥不好吧。

(四)价值本身

在金融学上,一项资产的价值不取决资产过去的表现,而取决于资产未来能取得的现金流。

如果按照这个角度来定义人才的价值,人才现在的价值不取决于他过去做了什么,而取决于他现在以及未来会做什么——那么张文宏的价值,从这个角度看(也许是片面、错误的),不取决于他过去读了什么博士,而是取决于他现在在做什么,以及未来他还会做什么。